保修条款:
本产品在保修期内提供的服务方式为:一月送修服务
送修服务是指在保修期内,用户将机器送至原购机地位或经本公司授权的维修店进行修理,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。
1.本产品自购买之日起计算保修时间,在正常使用范围内使用本产品而发生故障,用户可根据此保修政策,凭本保修卡及购机发票或购机收据至原单位享受保修服务。
2.本产品保修期为购买日起壹个月。
3.在保修期内,高压包、化油器为保修配件。易损件如启动绳轮、活塞、活塞环、气缸、火花塞、燃油滤、机油滤、空滤器等不在保修范围。
4.保修期内以下范围不予保修:
a.未按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、维护、保养而造成的机器损坏的。
b.自行维修或不在本公司制定维修站进行维修,改造、分解而造成损坏的。
c.保修卡上未记载或涂改销售日期、产品型号、产品序列号、发票号、用户姓名、经销商名称的。
d.保修卡上记载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实物不相符的。
e.未按使用说明要求的燃油/机油比率而造成拉缸现象的。
f.因不可抗拒造成损坏的。